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调整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其中,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后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中,将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六种慢性病列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由过去的十种扩大到现在的十六种,限额范围内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80%,不仅扩大了医疗保险的受益面,同时也降低了整体的医疗费用负担。这标志着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此次调整覆盖面广、涉及面大,政策调整范围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四大部分。其中,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调整后的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额政策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由3.5万元调整为9.5万元,享受非公务员和公务员医疗待遇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调整为19.5万元和26万元,有效减轻了大病重病患者的医药负担。
此外,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的住院支付比例都较原来有所提高,从整体上提高了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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