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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 农民工大呼“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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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12月15日山西省召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与即时结报工作推进会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山西省新农合保障重点是在继续提高统筹区域内普惠性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的同时,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统筹基金向门诊和重大疾病倾斜。

  记者从12月15日召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与即时结报工作推进会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农合保障重点是在继续提高统筹区域内普惠性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的同时,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统筹基金向门诊和重大疾病倾斜。今后,新农合新增基金将主要用于对重大疾病及高额医药费用的补偿报销。

  2012年,我省参合人口达到2194万人,参合率达到98.94%,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应保尽保。筹资标准从2003年启动新农合时人均30元提高到目前的人均300元。参合农民在省、市、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44%、49%、62%和71%,居于全国中上水平。在报销比例持续提升的情况下,新农合的保障能力与农民的期望仍有差距,尤其是一些大病患者的住院经济负担仍较重。

  为此,我省于2011年对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新农合报销达70%,医疗救助20%。今年,又将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和妇女宫颈癌、乳腺癌4种疾病列入其中。2013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参合农民重大疾病保障能力,病种数量将扩大到20种,并实现对参合农民的全面覆盖。

  省卫生厅副厅长梁明虎介绍,重大疾病救治将采取定疾病费用额度、定救治医疗机构、定新农合高比例补偿和组织一支重大疾病救治专家组巡回指导检查的“一组三定”的工作思路,确保重大疾病提高保障水平工作惠及全省参合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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