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和诊疗项目的报销范围有所扩大,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暂行)》,46种先天性疾病、90个诊疗项目内容、161种药品新增到孩子医保范围中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孩子大病医保原则上要执行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但由于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解决儿童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也没有解决先天性疾病的费用,因此今年9月1日实施的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就要根据儿童的特点进行适度的补充,以满足治疗儿童疾病临床工作需要。
据介绍,这次补充报销范围共解决了唇裂等46种先天性疾病,增加了新生儿暖箱等90个诊疗项目内容,解决了161个药品,其中医院制剂88个,小儿中成药31个,西药8个,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儿童使用剂型34个。
有关负责人提醒,补充报销范围注明具体年龄限制使用规定的,参保人员执行注明的具体限制使用规定;没有注明具体年龄限制使用规定的,一律限制为14周岁以下参保人员使用。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补充报销范围为暂行规定,今后将依据国家出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收支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几种不予支付的情况
1、补充报销范围药品的生产企业或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及异名申报手续。未经备案及异名申报核准的药品费用,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补充报销范围药品使用异型包装或生活用品做包装的,其费用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参保人员出院携带药品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超出规定携带的药品费用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