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太原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上获悉,太原市将12类大病纳入医保范围。
2012年,太原市将进一步扩大大病保障范围,全面推进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与此同时,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将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调整医药价格,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同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机制,古交市、阳曲县、清徐县被确定为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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