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重大疾病保险里面,“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是什么意思?二者有什么优缺点,区别在哪里?
专家解答:
一般重大疾病保险,主要的保险责任是:身故/重疾/满期,赔付或返还相应保额。
提前给付的理解:罹患重疾,赔付相应保额之后,身故保额与满期金同额度减少。
比如20万(身故、重疾、满期金)保额,赔付重疾后,身故/满期金=0,保单也就终止了。
30万(身故/满期金),20万重疾,赔付重疾后,身故/满期金下降为10万。
额外给付的理解:重疾赔付不涉及身故/满期金,是独立的重疾保额。
同样例子,20万(身故、重疾、满期金)保额,赔付重疾20万后,身故/满期金依旧为20万,仅终止重疾这部分的合同,其余责任继续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额外给付方式的保费稍高于提前给付(因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不同),最好能有重疾豁免保费功能(缴费期内发生重疾赔付,余下保费不用再缴,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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