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称《规范》)对当前寿险理赔的25种疾病进行了统一规定,并要求“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必须包含25种疾病中发生频率最高的6种疾病。
据悉,在寿险领域,由于对重大疾病的定义不统一,各家保险公司的定义也不一样,常常引起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该《规范》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业内人士指出,这将有利于规范保险产品合同,减少纠纷的产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另外,该《规范》还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六种核心疾病。而其他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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