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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种重大疾病统一规范 理赔尺度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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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大疾病保险“保死不保病”的形象将扭转。昨日记者从重疾险专门办公室了解到,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进行的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已经进入尾声,30种重大疾病都有了行业统一的定义和理赔标准。

  但是各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则不同。例如,记者在某公司的康瑞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看到,“男性早期前列腺癌”没有被列入恶性肿瘤的理赔范围内。而在另一家公司的康恒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则未列入免赔范围。

  也正因为如此,今年3月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公开表示,将出台行业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定义。

  核心疾病将成基础项目

  重大疾病还将采取“统一核心”的方式。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向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监管部门计划将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急性心肌梗塞等7到10种疾病列为核心疾病——凡是叫“重大疾病”的保险,至少要保这些疾病。不过也有保险公司提出将15种重大疾病列为核心疾病。“核心病种的数量等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

  理赔尺度略微调宽

  过去的重大疾病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让保险消费者产生了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看法,今后理赔尺度将略微放宽。该人士告诉记者:“在理赔方面,今后的重疾险产品出发点有所改变,主要是保那些不治疗危险性很高、而治疗后依然有较高存活率的病。”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理赔,而今后可能放宽尺度。而为了让消费者都能看懂重大疾病保险,监管部门还在进行条款通俗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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