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多是因为很多客户不了解商业性的重疾保险和社保在许多方面不一样所致。代理人需要向投保人具体说明,商业性的重疾保险和社保的不同之处,让客户切实体会到这些不同之处所展现的人性关怀,这也正是商业性的重疾保险的存在价值。具体来说商业性的保险和社保有以下不同:
(1)给付方式不同,社保报是先支出再补偿,这就意味着,投保人出险后,不会立即得到赔付,巨额的医疗费用要先由自己承担,投保人必须先开支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而重大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是一次性全额给付,投保人一经确诊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无论投保人医疗费用的花销是多少,保险公司都按照保额一次性支付。这种支付方式的不同,可以给投保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大大减轻投保人在罹患重大疾病时面临的巨额医疗费用支付的负担。
(2)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另外社保有起付线限制,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这就意味着面对重大疾病带来的巨额医疗费用,虽然有社保的保障,患者仍需支付较高的费用,必然影响患者家庭的日常生活。而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完全可以覆盖巨额的医疗费用,无须患者额外支付费用,并且保险公司还为患者家庭提供经济保障,从而可以避免投保人家庭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
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问题层出不穷,理赔太难了,不愿购买。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难是每个投保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总的来说:重大疾病理赔难的问题,一方面是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存在着不正当的销售方式所导致,代理人不应回避,应该积极面对;另一方面是投保人自身的原因,有的投保人对保险条款不尽理解,有的投保人不注重理赔细节。这些都为以后的理赔工作带来困难。面对此种情况,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应以诚信为原则,真正的从投保人的角度出发,而不能为了自身的利益刻意欺骗投保人。此外,代理人应该就保险合同向投保人做处详细的解释,提醒投保人在理赔时要多加注意。首先,提醒投保人及时报案。报案是保险理赔时的第一个环节。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下列问题:报案人及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其次,说明责任范围的确认方式。报案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会告知投保人发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投保人也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向代理人咨询或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进行再确认。再次,提醒投保人收集所需单证。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所需的单证一般有:保单原件、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投保人或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最后,保险公司会进行事故调查,审核无误后,保险公司会确认赔付金额,最后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只有这样才能让投保人明白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赔并不困难。投保人没有了后顾之忧,才能安心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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