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购买保险7年后病亡
2005年7月28日,王先生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产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王先生需要每年缴纳保险费1500元,缴费期是20年。该产品规定,保险金额为2万元,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应按照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签订后,王先生一直按时交保费到了2009年。2010年,因业务员没有及时提醒,导致王先生交费延迟。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当投保人在缴费过了宽限期后,并且没有使用自动垫交保险费贷款,保险单便会失效。不过,保险合同中还有一条复效条款,允许投保人在2年内申请恢复一份失效保险单的效力。2011年9月28日,王先生申请复效。经保险公司审查,同意为王先生办理复效交费手续,并收取了2010年、2011年两年的保险费。
今年3月29日,王先生因癌症医治无效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付
为王先生办理完后事,妻子和女儿于5月17日书面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两人支付王先生的身故保险金。
但是,让王先生的妻女没料到的是,保险公司却拒付这笔钱。 5月23日,保险公司向王先生的妻女下发了《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以王先生是在保险合同复效后180日内因疾病身故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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