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看病只出自付部分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重大疾病救治水平,我省建立了对口帮扶制度,每一所县医院都由一所三级医院对口支援,专家长期驻点指导。另外还倡导大医院托管的模式,如协和医院心脏外科托管恩施州民大医院心胸外科,同济医院托管了咸宁市中心医院,提高了市县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
为方便患者就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定点医院开展了重大疾病即时结报工作,患者出院时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新农合与民政医疗救助补偿的部分由医院垫付,将方便留给患者。
农村先心患儿治病报销90%
2010年10月,我省全面启动提高农村儿童先心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参合的先心病患儿由新农合基金支付70%的费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支付20%的费用,患儿平均仅需支付2300元,同时对低保患儿由新农合和民政救助分别支付75%、25%的费用,患儿不承担费用。
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还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对妇女两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等病种开展医疗救助。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通过与慈善组织合作或由医院减免费用,对所有简单先心病患儿实行全免费治疗。今年,我省确定了20个县(市、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通过新农合基金、民政医疗救助基金以及慈善组织的共同参与,共同发挥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各地探索重疾保障新机制
据了解,我省各统筹地区围绕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这一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的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府主导、各部门和社会参与建立大病保障基金。如长阳县采用“政府铺底补一笔、党员干部捐一笔、社会募捐筹一笔”的形式,建立了帮扶大病困难家庭的公益性基金——长阳“大病关爱壹佰基金”,大病困难患者最高可获17万元的救助。松滋市设立了“爱心救助工程”基金,救助全年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万(低保对象超过3万)的人群。
二是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重大疾病保障基金。如宜都市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5%作为大病住院补偿金,对自费部分超过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部分按照50%补偿。
三是与商保公司合作建立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如沙市区与商业保险合作,开展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加新农合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赔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可以达到20万元。荆州区还对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累计达到30000元以上部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再次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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