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病种,不与新农合报销冲突
“在上述保障的基础上,我省今年计划全面推开大病补充保险。”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宽寿表示,大病补充保险不限病种,也不与新农合报销冲突。参加大病补充保险者,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达到起付线,即可按比例报销,原则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按照每年每人20-25元进行筹集,参保资金直接从新农合基金中全额划出。也就是说,只要参加了新农合,无需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大病补充保险。
张宽寿介绍,目前楚雄已经引入了商业大病补充保险,昆明、曲靖今年也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具体实施进度,还要视各州市的情况而定。各地按照自身情况,设定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今年要推开20种大病保障工作
张宽寿分析,由于新农合基金基数扩大,保障能力也会随之提高。今年云南将适当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并把部分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
去年,云南在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基础上,还在全省1/3以上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1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试点保障范围。
今年,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开20种大病的保障工作,根据每种疾病的临床路径,新农合管理部门对在定点救治医院的重大疾病患者,全程住院医药费用按定额支付标准的70%定额支付,部分重点保障大病病种保障水平提高到90%以上。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不低于6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8万元。
楚雄领先试水商业大病补充保险
2010年,楚雄州已经率先实施了大病补充保险。楚雄州卫生局局长钟继红介绍,楚雄州新农合办遴选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补充保险,商业机构自负盈亏,新农合办与商业机构合署办公。除新农合筹资费用外,农民只需缴20元即可参加大病补充保险。新农合补偿后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3000元),即可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在50%左右。
钟继红提到,商业大病补充保险实施以来,受益人群十分广泛。去年楚雄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了98.46%,商业大病补充保险率达到了79%。今年起,大病补充保险20元的筹资费用,将从新农合基金中全额划出,农民无需额外缴纳,因此大病补充保险参保率还会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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