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海南省试点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今年将在全省铺开。实行大病救助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民生情怀,将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就医权利,实现病有所医,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促进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
海南能够成为闻名遐迩的健康岛、长寿岛,一方面受益于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一方面也得益于海南省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足进展。近年来,海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种类大幅增加,大部分城乡居民获建健康档案,五个区域医疗中心初步建成,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一批高水平医院建成开诊……但不容否认,在海南省医疗卫生事业的成绩背后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公益性回归程度不够,过度检查、过度用药情况在部分医疗机构依然存在,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较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事例时有发生等,要真正实现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普及大病救助政策后,22类病种纳入救助范围,部分困难群众自付部分全报销,救助封顶上限得到提高,对解决以上部分问题可以说是一味良方,有望发挥立竿见影的效果。
在以前,受经济条件和医疗条件所限,时常会有一些困难群众不得不放弃或者中断治疗,在自己家中苦苦忍受病痛煎熬。大病救助政策为部分重特大疾病就医群众提供了经费上的支持,可以说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不用担心交不上医药费,也不用担心债台高筑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只有大病救助的大框框还不够,要让其效果得到充分发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经费、加强监管。首先是政策,可参照试点情况,出台更为具体的政策规定,根据群众的切实需求,逐渐增加救助病种,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加大惠民力度。其次是经费保障,要通过有序的资金统筹和协调,充分利用救助资金,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考虑适当提高地方财政投入比例。第三是需要加强监管,通过制度设计和实施,细化认定标准,杜绝医疗浪费,完善相关考评和奖惩机制,一旦发生问题从严查处。
对大病救助政策尚未覆盖到的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怎么办?笔者认为,慈善组织、新闻媒体、网络等社会力量可以发挥起积极作用,发动企业、名人和普通市民开展募捐活动,成立爱心基金。因为,帮助困难群众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要发挥好大病救助的作用,落实好其他相关医疗惠民政策也很重要。如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推广小处方,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建设,提高公立医院公益性水平等。通过产生联动效应,实现大病救助效果最大化,促进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
期待大病救助能发挥出更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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