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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大病保障不等于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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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病保障是在新农合内,针对特定重特大疾病救治,为参合者建立的医疗保障机制。而大病保险是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为参合者、参保者建立的一项基本医保制度性安排。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近期,有读者打电话咨询大病保障和大病保险等话题。为此,本报记者采访卫生部医改办信息组组长、药政司副司长姚建红。姚建红指出,大病保障不等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姚建红表示,大病保障是在新农合内,针对特定重特大疾病救治,为参合者建立的医疗保障机制。而大病保险是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为参合者、参保者建立的一项基本医保制度性安排。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姚建红说,大病保险政策是以参合(保)群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作为报销标准,而卫生部已经开展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是以病种作为切入点,在操作方式上有所不同。具体来讲,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居民,其救助还应与民政部门的救助工作相衔接。力争采取上述措施,避免农村居民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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