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黄埔区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区将低保“边缘群体”纳入到救助体系中,制定了低保“边缘群体”帮扶救助实施方案,自2010年7月1日起,可通过重大疾病救助、粮油实物救助、减免学杂费等方式对辖区内低保“边缘群体”实施救助。重大疾病救助最高限额每年每人2.1万元。
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救助共分为重大疾病救助、粮油实物救助、慈善超市救助、书(学)杂费减免(资助)等救助方式,相关救助措施和救助标准如下:(一)重大疾病救助。实施重大疾病救助,按照低保、低收入家庭该重大疾病救助标准的70%给予救助,即低保“边缘群体”家庭凭医疗收费单据据实报销,最高限额2.1万元/人·年。(二)粮油实物救助。实施实物救助,依照低保、低收入家庭实物救助办法给予低保“边缘群体”家庭每人每月10斤米、1斤食用油救助。(三)慈善超市救助。实施慈善超市救助,依照低保、低收入家庭慈善超市救助办法给予低保“边缘群体”家庭每人每月发放折款约15元的生活日用品领取券。(四)书(学)杂费减免(资助)。义务教育阶段按照省、市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实施办法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助学标准的70%给予救助,即最高限额分别为:高中生1645元/人·学年、职高生2205元/人·学年、中专(中技)生1400元/人·学年、大专生2800元/人·学年、本科生4200元/人·学年。
据了解,低保“边缘群体”是指具有广州市黄埔区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收入线490元以上580元以下及有特殊困难的家庭(指因患重大疾病个人自负医疗费有困难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居民)。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低保“边缘群体”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后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者即纳入低保“边缘群体”救助,发给“广州市黄埔区低保边缘家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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