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某中资寿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某保险代理人处得知,该公司重大疾病保险免体检申购只剩下最后一天了。他告诉记者,此前只对40岁以下、购买保额不超过30万的客户可免体检,而8月份该公司在北京地区特别推出了40岁以下购买保额不超过60万的客户可以免体检的政策。
“我们主要是想争取高端客户,有的客户想买高额保障,又觉得体检比较麻烦,或者因为工作忙没有专门的时间去体检。自从升格央企之后,公司确实在服务高端客户身上下了一些工夫。如果此次提高免体检保障额度的事情进展顺利的话,看数据情况,或许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免体检的保障额度。”该代理人告诉记者。
这种方式,确实能给保险公司在一定阶段内冲击保费规模起到一定的好处。
免体检存纠纷隐患
记者了解到,各家公司都有投大病保险免投保的项目,但各家公司的规定不尽相同,保额限制从10万到40万不等,主要是考虑到风险承受能力和客户需求的不同。
因为免体检的重疾险保障额度有限,也给投保人投保带来了一定限制。既想享受免体检,又想享受高额保障的客户,只好选择购买多份来增加保额。
记者也采访到一位投保人,她告诉记者:“当时购买某保险公司的免体检的重疾险时,代理人就建议我再到别的公司购买一份同类型的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设立免体检条款,主要是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某保险经纪公司经纪人告诉记者:“每天投保的人那么多,人力物力的投入很大,比如30岁男性,买个10万的消费型大病保险,保费650元左右,不够在北京等一线城市的体检费用。”
大童保险某业务经理告诉记者,一般常规性体检,很多重大疾病体检不出来,而且对于年轻人来讲,患重大疾病的概率降低,所以体检的意义不大,又耗费成本。所以,一般保险公司只要求50岁以上的人必须体检。
投保免体检对于消费者来说确实可以省去不少麻烦还可以省掉体检费,何乐而不为呢?但其中也隐含着风险。
“尽管可以免体检,但投保人也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身的身体状况,切莫抱有侥幸心理隐瞒重要信息;一旦有隐瞒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提高费率、解除保险合同或拒赔。”
去年新《保险法》实施后,增加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具体表述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华康代理高级业务经理张洁白认为,从长远来看,为保证后期的理赔能顺利进行,重疾保险的体检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也只有加强了保单销售中的工作,才能保证重疾险的顺利理赔,让人们不再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思想误区,因此,面对重疾的免体检,后顾之忧很多。
仁杰律师事务所某律师告诉记者,近年来,因为投保免体检而引发的民事纠纷时有发生。“因为是不是故意隐瞒病情,很难界定,一般情况下遇到投保人存在未告知的情形时,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拒赔的比较多,所以还是提醒被保险人尽量做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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