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以下微型企业可参加行业或区域工会
据了解,参加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需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办理。
但是,如果职工10人以下的微型企业,如餐饮店、网吧等小店,只有四五个员工,应该如何参保?杨中华介绍,对于在这种小微企业就业的员工,可以先参加行业工会联合会或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再统一提交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按工会章程,职工达25人以上的应建立工会组织,如果尚未建立的,可拨打工会12351热线,或联系市总工会组织部,将会有专人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工会。杨中华表示,对于职工人数在10-25人的企业,原则上也可以建立工会。
非公企业员工个人只需缴纳25元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个人需缴多少钱?杨中华表示,当前厦门各区对医疗互助保障的投入力度在逐年加大,每个区的区财政自去年起对辖区内参加此项活动的非公企业,均给予每人25元的补贴,非公企业员工个人最低只需缴纳25元,就可以享受一年的医疗互助保障。
新《办法》原则上规定,职工人数在千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保障,参加保障人数应占本单位从业人员的80%;千人以上的单位则应占50%。
31种重大疾病一次可领补助金2万
一般住院补助和重大疾病补助,职工可以同时申请吗?杨中华表示:“可以。”
参加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可享受一般住院补助:即职工住院每日补助50元,最高可补助30天;重大疾病补助:即职工在保障生效之日60天起,首次确诊罹患保障办法规定的31种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的,可申请补助金20000元。
另外,从4月28日起,职工所在单位如参加移动公司在新的保障周期中开展的“存话费送保障”或“办套餐送保障”活动,职工享受的医疗互助保障的份数由一份增加到两份,并由此提高了保障金额度,即职工所患疾病属新《办法》规定的31种重大疾病的范畴,在两份保障均已生效的情况下,就可以一次性领取两份补助金,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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