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即日德州市201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启动,2012年5月30日至2013年4月30日,因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可以到户口所属地慈善总会递交申请,市直部门的可到市慈善总会申请救助。
据了解,此次大病救助病种包括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以及需要肾移植的患者;正在治疗期的各类癌症患者(癌症治疗费用过高造成生活确实困难)。所发生的自负住院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计算医疗费用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至2013年4月30日。
贫困患者递交申请有两种形式:一是各市直部门、市属企业及事业单位向市慈善总会推荐本单位低保家庭中的贫困大病患者,并向慈善总会递交申请;另一种是各县(市、区)贫困大病患者,需到户口所属地的慈善总会递交申请。此外,大病救助有“属地救助”和“不重复救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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