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该局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给辖区内17万基本医保参保者增加了重大疾病保险,参保人只需每年支付4元,就可获得“意外伤害及身故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一旦患上恶性肿瘤等30种疾病,可获1000至1万元不同标准的赔付。年底,获得赔付且家庭困难的患者,还可获得一笔救助金。苏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苏州正在积极探索将商业保险引入医保体系,“太仓模式”有望在该市全面推广。
据苏州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邵亮介绍,2007年高新区就实现了医保待遇城乡一体化。
户籍人口中,除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有17万人参加了高新区基本医保。这些人都没有工作,相比职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较低。
为此,从2011年开始,高新区依托商业保险公司为上述17万居民增加了“意外伤害及身故险”,保费大头由政府买单,参保人员每年只需交纳4元,一旦遭遇交通意外、刑事案件、人身意外等,保险公司将进行赔付。
今年,在市民缴费不变的基础上,高新区又给上述17万居民增加了“重大疾病保险”。该保险列出了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30种重大疾病,根据病种划分了1000至1万元5个赔付档次。
昨天,对于高新区的“重大疾病险”,苏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认为,里面有“太仓模式”的影子。“太仓模式中商业保险的补充,主要是根据病人自负的比例,惠及范围更广。”
该负责人说,苏州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将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引入医保体系。不过,商业保险的引入要根据各地经济实力来决定:“我们正在进行测算,至于会以怎样的模式出现,现在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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