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女性,35岁,投保了一份重大保险,目前因大病住院,如何申请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答
首先,消费者应该根据需求,认真选择合适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遇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向业务员或保险公司咨询。
其次,决定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后,需回答个人健康及家族病史等与投保有关的问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投保单。如果相关情况没有被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将来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可能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最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在投保单相应落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没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往往会引起纠纷。
1999年4月15日,被保险人李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约定年缴保费4850元,缴费期间20年。健康告知栏目均选择“否”。保险公司以标准体承保(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作了体检)。该保单第三期续期保费应于2001年4月14日前缴纳,但原告实际缴费日期是在6月18日。
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并未提请客户办理复效手续,而是在电脑置保单为失效状态下,强制予以正常续保,并将正常续保的收费发票送达投保人李某。2002年11月,李某被确诊为鼻咽低分化鳞状上皮癌,遂向保险公司提出重大疾病保险金索赔申请。保险公司以保险单已失效为由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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