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联泰大都会美满一生保障计划
产品类型:主险
所属公司:联泰大都会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半年交、月交
保险期限:至88岁
联泰大都会·美满一生·产品特色:
七金
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满期保险金、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关爱延续保险金、额外给付保险金。
一免
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有本保险所列之重大疾病,我们将豁免以后各期的保费,本计划继续有效。
在最需要帮助时,豁免客户的保费,并保证享有的保障维持不变,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联泰大都会·美满一生·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计划生效后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险金额和当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计划生效后全残,给付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险金额和当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计划期满,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险金额和当时累计已交保费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计划有效期内被确诊初次患有本计划所列之重大疾病时,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和当时累计已交保费两者中较大者。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已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算起满三百六十五天后,初次罹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作为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关爱延续保险金
被保险人已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算起满三百六十五天后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延续保险金。
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有本计划所列的额外给付的疾病时,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额外给付保险金,但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
额外给付的疾病:冠状动脉手术成型术、冠状动脉粥样斑块切除术、原位癌、重度烧伤
保险费豁免
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有本计划所列之重大疾病,将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本计划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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