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险种特色
投保范围广,缴费多种选择
高额医疗保障,大病确诊即赔
高残三倍给付,体现人性关怀
高额生命保障,爱心永恒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终身保障
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