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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助 助患者度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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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让人们看的起病,为了让更多的患者减轻疾病带来的痛苦,湖北省开启了大病救助试点工作,为广大的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大病救助”试点工作启动后,将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列为该项目的定点医院。截至2011年4月,医院已为400余名农村先心病患儿成功完成手术。

  救助人群:湖北省所有0岁—14周岁参加新农合的患儿;

  救助病种: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简单先心病;

  救助标准:治疗费结算标准统一为每例2.3万元,由新农合承担总费用的70%,民政救助资金承担总费用的20%,参合患儿家庭承担总费用的10%。

  对低保户、特困优抚家庭患儿和农村孤儿将由新农合基金与民政救助资金共同承担全部费用,超过结算标准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申请流程:

  1.试点县区内符合条件的先心患儿携带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材料及参合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参合所在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开具《湖北省农村参合儿童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审批表》。

  2.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患儿需同时到参合所在地县级民政局办理审批手续。

  3.患儿入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复核病情、参合患儿身份,审查相关材料,办理入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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