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故、全残或自豁免保险费等待期9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合同所定义的30种重大疾病,自投保人身故、被鉴定为全残或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之日后的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保险公司将豁免本合同的应交保险费,且本合同持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自等待期18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保险附加条款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且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特种重大疾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30%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自等待期18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白血病,且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除给付重大保险金,保险公司额外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种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白血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红利分配 累积生息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保险公司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保险公司将进行红利分配。
特别说明 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合同后可享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在保险公司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次日零时,本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如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根据《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计算的。
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贷款期间仍享受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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