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2013年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保险业首套统一的人身险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将作为重大疾病保险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参考依据。
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则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意外险伤残标准将原标准中的七级34项扩大到十级281项。
业内人士认为,这两项新的变化,可能影响到重疾险和意外险投保价格。
首套人身险重疾发生率表问世
保监会发布的首套重疾表共有5张,包括6病种经验发生率男性表和女性表、25病种经验发生率男性表和女性表,以及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等3种主要重大疾病的单病种发生率参考表。
保监会在通知中明确,保险公司在评估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法定责任准备金时,应以该表作为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基础的下限。保险公司应根据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实际情况,在评估下限的基础上,按照审慎性原则进行适当调整,合理确定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基础。
一位专业保险精算师说,原来重疾发生率数据无论6种还是25种,没有行业统一的标准,各家公司都是采用不同再保险公司的数据。首套重疾发生率表的意义,相当于中国寿险业第一张生命周期表的出台,对各保险公司的重疾产品定价、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都是重要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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