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重大疾病保险赔偿 保险金额有疑问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重大疾病保险赔偿 保险金额有疑问

  不是说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吗?为什么还是: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专家回答:你所说的重疾是占主险保额的附加重大疾病,并且它们的保额是一比一,如果发生了其中一项,合同就归于终止。如果要不这样要么重疾不占主险保额,要么寿险保额大过重疾保额,发生重疾以后还有全部或是一部分主险存在,不过要加上豁免为好。

  其实,你还要关心的是寿险有无观察期,重疾观察期长短,除外责任的多少,重疾的理赔条件,是否可分红抵交保费或是领取,是否可现金价值垫付保费等。上述的规定其保险公司不同或是保险产品不同是不尽相同的。

  请问主险是人寿,附加险是重大疾病,10万保额。如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是不是赔10万啊。赔了10万后,主险和附加险都同时终止了,是么?

  专家回答:如果主险和附加险(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比例是按1:1来设计的,若保险合同的观察期后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赔付后,主险和附加险同时终止;如果主险基本保额大于附加险(重大疾病保险保额)时,当在保险的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过后发生重大疾病时,公司一次性案重大疾病基本保险金额赔付后,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去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后,剩下的主险保障依然有效。

  案例参考

  保险体现的就是契约精神

  浅析“轻症赔付”对重大疾病保险的影响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