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的应该是“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对吗?
应该这两者只能是一起投保的。
以下几点请注意:
1.被保险人煤气中毒是属自杀还是意外
2.投保和保险合同生效的日期。
2010年10月1日起,实行的新保险法。自杀属理赔范围内(前提条件为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
已满两年)若是在新保险法实行前办理并生效那么自杀不在理赔范围内。
3.请注意保险合同条款。(瑞鑫两全)
被保险人于本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合同正式生效后,意外伤害身故属于理赔范围。按保额的三倍理赔。
PS:请咨询您的业务经理、或是保险方面的法律相关人员关于“意外伤害身故”这一概念。
煤气中毒系意外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可能有很大争议。许提前咨询了解清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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