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地区四川、山东、湖北、北京、青岛、河南
销售方式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主险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
缴费方式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交至70周
保险期限生存至70周岁
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障
180天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180天内因意外或180天后初次患重大疾病:
保险单生效未满两年的,给付保险金额。
保险单生效已满两年的,自第三个保险单年度开始,将逐年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2.5%递增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但总增加额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为限。
——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障
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高度残疾: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180天内因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或者180天后身故或高度残疾: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7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投保人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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