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被保险人流产、堕胎、分娩、不孕症、避孕或绝育手术、变性手术、人体试验和人工
生殖导致的伤害,及由此而引起的并发症;
(十一)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二)被保险人罹患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被保险人罹患特定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和行为障碍、心理疾病、性病;
(十三)被保险人在非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十四)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 或辐
(十五)战争(无论宣战与否)、内战、军事行动、恐怖袭击、暴乱、绑架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若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的情形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将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并于保险合同上载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于约定的缴费日期一次性缴清保险费。投保人若未按约定足额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对其实际足额支付之日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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