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两年前,李先生一家投保了寿险,并附加了意外、重大疾病、医疗等多种保障。2006年初,刚上高中的女儿突然病倒。李先生夫妇心急如焚地送女儿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她不幸患上了恶性骨巨细胞瘤。
幸好发现及时,李先生当即同意医院进行彻底的肿瘤切除和植骨内固定手术。但是看着正值花季的孩子,李先生无法告诉她这个残酷的事实。考虑到女儿的心理承受能力有限,为了稳定她的情绪,李先生编了个谎言,更要求医生在所有医学报告或医学证明中,都尽量不要出现“恶性”或者“癌症”等字眼。
手术治疗顺利地结束了,李先生总算松了一口气。女儿出院后,他想到曾经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于是整理相关资料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受理之后,告诉李先生说,根据出院小结、病理报告等显示,他女儿所患的骨巨细胞瘤不是恶性肿瘤,不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因此不予理赔。
分析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出台在即,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被列为必须承保;其中“恶性肿瘤”赫然在列。
近年来,心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渐趋年轻化。而在年前中国社科院公布的社会蓝皮书中,“看病难、看病贵”首次成为中国内地最大的社会问题,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更是动辄数万、数十万元。因此,为防患于未然,抵御疾病给家庭经济带来的沉重压力,重大疾病等医疗保险也应提早规划。
需要提醒患者的是,患病后要勇敢地面对现实,不要刻意去回避。一般来说,重大疾病保险提供的至少10万元保额,足以让患者获得及时的治疗。但是在病历等资料上遮掩患病的事实,将会给保险理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近来,为了满足市场上消费者对于医疗保障和寿险储蓄功能的综合需求,保险公司也推出了更加合理、回归保障并兼具储蓄功能的两全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组合套餐。消费者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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