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大病统筹应怎样办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目前国内健康险市场上,重大疾病险五花八门,各家公司都有其特色产品,有的保险公司还同时销售好几种重大疾病险,那么,大病统筹应怎样办理?

  问

  大病统筹应怎样办理?

  答

  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统筹,上海的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员工统一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统筹(以下简称统筹),保证本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患大病时得到基本医疗,均衡企业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统筹的原则是: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 大病统筹的具体相关事宜简介如下:

   一. 统筹实行基金制度。 区、县建立统筹基金,全市建立统筹调剂基金。按"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份储备"的原则筹集,专项用于大病医疗费用的支出。

   二. 统筹范围: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统筹范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