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寿防癌险”针对一些高发的特定癌症,如男性的前列腺癌、肺癌,女性的乳腺癌,儿童的白血病等,还特别增设了特定癌症的保障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此外,这款险种还有一大优势,就是几乎包含了所有的癌症,像子宫颈癌、皮肤癌这些不在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范围内的轻症癌症(原位癌)等,都可以得到基本保险金额30%的赔付,保单继续有效。
“另外,若患者的癌症确诊日在保险合同缴费期间内,根据合同,可豁免患者癌症确诊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不含轻症责任),从而极大地减轻患者和家人的经济负担。”樊国昌指出,如果患者在保险期间内未发生癌症,在保险合同期满后可返还所交保费,这笔费用还可作为养老金的有力补充,让退休生活无后顾之忧。
很多市民会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已经买了重大疾病保险,还需要单独去买防癌险吗?在理赔的时候,两个险种会不会有冲突?
“两个险种是可以叠加的。”樊国昌解释,“比如以往买了5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同时购买了防癌险,只要发生了癌症,就可以同时给付,从而大大降低家庭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目前的基本医疗除了只保一些基本病种外,其保障额度和对药物目录、服务目录方面也有不少限制,患者个人仍要承担比较多的医疗费用。“目前的大病理赔中,恶性肿瘤占到了50%—70%。”匡毅说,“多一个防癌保险,就可以获得双重的保障。只要家庭经济能力能够负担,这样的财务安排还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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