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本人一个远方亲戚住院了,听说民政局有重大疾病补助的政策,请问有哪些条件怎么申请?
答
按照医疗救助工作有关要求,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乡)医疗救助方案。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申请条件:持有城乡低保领取证的城乡居民和《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对象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具体条件由地方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即各县(市、区)医疗救助方案不尽相同。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城乡低保领取证或五保供养证、公办医院的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历及医疗保险部门、合作医疗部门的有关单据等证明材料。
许可程序:1、申请人(户主)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报乡镇(办)人民政府审核。2、乡镇(办)人民政府及时对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3、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办)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批准其享受医疗救助。4、申请人持有效证件直接到县(市、区)民政部门领取医疗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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