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安鑫盛终身险+平安重疾附加险+健享人生(A)—重疾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组合计划
提示:以下参考案例中的年交保费和保额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和保险需求以及您的家庭经济能力(每年存多少保费)来调整(调高或调低)和制作针对性的保险理财方案!
★平安完美医疗组合保险计划:低保费高保额,周年有分红,平安伴终身!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
低保费高保障,体现保险真谛;
漫漫人生道路,平安终身陪伴;
多种交费方式,满足个性所需;
周年保单分红,更添额外惊喜;
★案例客户:陈先生30岁制造行业月均收入:2500,年交保费:2758元,交费年限:20年。
主要产品:平安鑫盛,平安重疾附加险,健享人生(A)
想为自己考虑一份保险,要求能有重大疾病,医疗,补贴,免交保费,还能养老的这些保障,交费大概每年三千左右。
★方案描述:鑫盛6万+重疾5万+住院医疗2份+意外10万+意外医疗1万+住院补贴5份
★该方案保障很全,缴费也不高,一年三千左右,一天就几块钱,大病,小病,意外,医疗,住院补贴等都保齐了。另外,还能起到存储养老金的作用。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2012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趸交,十年交,十五交,二十年交,三十年交,其他,
险种类别:终身寿险
投保年龄:0-65岁
产品特色
低保费高保障,体现保险真谛;
多种交费方式,满足个性所需;
漫漫人生道路,平安终身陪伴;
周年保单分红,更添额外惊喜。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0.5);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0.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7),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10.8)的机动车(见10.9);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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