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陈某,家住济宁邹城市。2008年投保了中国人寿《康宁终身
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6660元,风险保额18.5万元。
被保险人半年前无明显原因出现胸闷、不能平卧病症,于2015年7月在兖矿集团总医院住院治疗,确诊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后好转出院。2015年11月,被保险人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接到报案后,公司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核实,在确认调查属实后,将12.33万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转入被保险人银行账户。
国寿康宁终身保险(2012版)是中国人寿
健康保险家族中的经典之作,它集重大疾病、身故、高残给付于一身,保障功能强大,缴费灵活,涵盖40种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具有保障范围更全面、轻症给付更人性、客户投保更顺畅、少儿购买更便捷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