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中宏人寿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6-59岁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承担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和重大疾病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签发九十天后或在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因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而首次就医,且重大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被保险人仍然存活之时作出,本公司将以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金额为上限,按照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明的给付比例,对被保险人在住院保障期间内的实际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同时本公司将根据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明的重大疾病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金额按被保险人在住院保障期间内的实际住院天数进行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
一经给付,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住院保障期间指自本附加合同签发九十天后或在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因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而首次住院起的一百八十天期间内。且该住院经医生诊断正式办理住院手续,须住医院接受治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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