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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销售“组合拳” 中国人寿再推保障型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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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于看病贵、看病难成为我国市民生活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在我国社保不能有效满足医疗费用的前提下,投保一份重疾险可解决后顾之忧。
   为强化寿险产品保障功能,进一步唤起公众对人身、健康风险保障的关注,中国人寿近日向市场推出一批可组合销售、提供身故、重大疾病、癌症三种保障责任的保障型险种。据中国人寿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三款保障型产品包括国寿附加祥和定期寿险(2014版)、国寿康复金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其中,纯消费型的附加“祥和定期”寿险(2014版)是对老款产品的升级,以30岁男性、保险期间20年、保费期交20年为例,每年交费2870元即可获得100万元的高额寿险保障,具有保费低、保障高这一突出特性。
 
  针对已经购买国寿“康宁终身”或“瑞鑫”系列产品的庞大客户群而言,中国人寿此次推出“康复金”重疾险,主要提供重大疾病发生后的康复金保障,旨在将保障延续至重疾确诊之后,具有保额高、保障范围广(涵盖40种重大疾病)、保障时间长(最长可至80周岁)的突出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推出的防癌保险是中国人寿多年研发而成的首款专项癌症产品,对癌症及轻症癌症确诊客户提供一次性给付,针对特定的癌症确诊还将提供额外给付,同时以年金形式提供癌症确诊后的康复金保障,用于后期恢复和治疗所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所指的癌症,若相关癌症确诊日在合同交费期间内,可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日以后的合同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癌症确诊日以后的合同各期保费,这显然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客户专门指向癌症的保障需求。据悉,该保障范围涵盖符合条款约定的癌症,如原位癌和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两种轻症癌症,还包括前列腺癌、肺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六种特定年龄和性别的癌症,若客户投保专属附加险,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且未发生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将返还客户所交保费(不计利息)。为方便客户选择全面保障,中国人寿同时推荐涵盖三款新险种在内的四款保险组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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