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女士经商多年,
事业有成,有很强的保险意识,多年来在
中国人寿福建莆田市分公司为自己及其家人投保了多份保单,每年都要交纳100多万元的保险费,其中郑女士于2012年为自己投保了一份40万保障的《
国寿康宁终身
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去年年底,郑女士在活动后出现胸闷、气促等症状,便到当地医院做体检,发现其心脏有“二尖瓣脱垂伴关闭不全、心功能Ⅲ级”的病症。为更好地得到治疗,2015年12月份,郑女士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并做心脏修复手术。
2016年1月12日,郑女士委托业务员临柜咨询其本次疾病是否能达到重疾标准及所需的理赔材料。莆田国寿接到报案后立即上报省公司理赔部,经省公司确认了客户所患疾病属于保单条款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莆田国寿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客户收集理赔材料,调查人员也第一时间开展相关的调查核实。
2016年1月26日,郑女士申请重疾保险金。莆田国寿根据前期调查情况,迅速完成索赔材料审核,及时处理审批,在29日就向郑女士的银行账户支付了40万元理赔金。郑女士收到赔款后,致电表示感谢,高度评价莆田国寿优质高效的理赔服务,并表示将再给家人购买类似的保险,为家人增添关爱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