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公司合同后应再次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对合同有疑异的地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咨询。
重大疾病保险通常设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的起始日为投保人书面签收保单日),投保人若发现购买的产品与自身需求不相符时,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或在扣除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并且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若在犹豫期后退保,将会受到较大的费用损失。
如果投保人选择分期缴纳保险费,为保证保单的有效性,投保人要按期缴纳保险费,逾期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保险公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