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成人32种重疾,少儿24种重疾和身故保障,出生满28天即可成为保险人,随心选择20年期、30年期、至被保险人60周岁保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70周岁,全面涵盖重疾、身故、全残三大保障。
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提供成人32种重疾,少儿24种重疾和身故保障,出生满28天即可成为保险人,随心选择20年期、30年期、至被保险人60周岁保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70周岁,全面涵盖重疾、身故、全残三大保障。
产品特色
1、成人32种重疾,少儿24种重疾,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投保,18周岁之前保障少儿重大疾病,年满18周岁后自动转为保障成人重大疾病。
2、保障涵盖重疾、身故、全残三种保险责任,保障20年。
3、网络投保,足不出户即可货比三家;365天全年无休,在线提供咨询和保全变更服务。
产品亮点:保费豁免协助理赔多项个性保障重大疾病
适合人群:关注纯消费型的重疾、大病保障人士
保障权益
少儿重疾险
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诊断患有少儿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保险公司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最高50000元。
成人重疾
年满18周岁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成人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将按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最高50000元。
少儿身故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身故,保险公司将返还您所交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成人身故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高50000元。
全残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发生全残,自被保险人确定为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应交日起,保险公司豁免本主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费豁免后,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
投保须知
1、本计划仅限在以下地区具有固定居住地的人士投保:北京、上海、广东、湖北、山东、黑龙江、浙江、湖南、安徽、河南、江苏、河北、内蒙古、江西、陕西、宁夏、天津、四川、新疆、山西、福建、广西、辽宁、吉林。
2、本计划投保人必须为被保险人本人,为未成年人投保,投保人必须是其父母,且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不能超过10万元。
3、本计划提供成人32种重疾,少儿24种重疾保障,承保1类职业的人群,详情请查看《合众人寿职业分类表》的重疾职业类别。外籍人士不可以购买本计划。
4、本计划等待期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180天,续保无等待期。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客户带病投保而指定的一个期间,在此期间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5、本计划最低保费不得低于100元,不同年龄段的被保险人保额限制如下:46-50岁最高5万元,41-45岁最高10万元,36-40岁最高20万元,18-35周岁最高30万元,未成年人重疾最高20万元。
6、本产品有犹豫期(电子保单发出日次日起10日内),在犹豫期内,您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如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后,您可以收回全额缴纳的保险费。
7、请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信息和健康状况,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应及时更新,确保其为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任何不真实信息,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8、本计划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您可拨打合众人寿客服热线4001-558-558查询、验真。
投保示例
王女士,34岁,投保一份20年期的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年缴保费1140元,10年交清,10万元保额。则在20年内王女士将获得以下保障:
1、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成人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因疾病或者意外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发生全残,自被保险人确定为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应交日起,保险公司豁免本主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费豁免后,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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