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的要求越老越高,对保险产品的要求也在逐渐提高。健康是我们生活与工作的根本,为自己购买一份适合自己的寿险是很重要的。太平洋保险作为我国保险业的领军人物,其保险产品的保障利益更是贴切消费者的需求,今天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太平洋保险的“金佑人生保障计划”。
古语有云:寿则多辱。如果能有能耐不生病,那么就不用看人脸色,“辱”就相对少些。当然,作为一个普通人,不生病几乎是不可能的。如何求医问药,如何与院方的种种规定斗智斗勇,如何在可承受的经济范围内给予家人最好的照顾,这场战斗绝对既是体力活又是脑力活!公费医疗的改革成果尚待考验,作为普通老百姓,除了等待还能做什么?诸如寿险、重大疾病险等各色商业医疗保险加入了这场战斗。
重大疾病保险起源于1983年的南非,“重大疾病提前支付”的功能使得寿险保单的功能得到了再扩充。“重大疾病保险”和传统寿险商品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当被保险人确定罹患重大疾病时,便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支付,而不像传统寿险商品非要等到死亡或满期后才能获得保险支付,所以又称为“活的保险”(LivingInsurance)。世界各国纷纷效仿,推出此类产品以满足人们的投保需求。
重大疾病保险解决了人们面对重大疾病时经济贮藏缺乏、短期现金流困难等问题,有效地在经济上协助罹患重大疾病的人渡过难关,因而备受消费者的关注。如今,审时度势的太平洋保险,根据市场与客户的需求,进一步推出了大病小病都能保的“金佑人生保障计划”。
“金佑人生保障计划”史无前例地提供终生多达42种的重大疾病保障和10种特定疾病保障的寿险产品。它同时提供身故风险保障,并兼顾养老收入规划。其英式分红的功能更可使保险金额随分红不断递增,做到重疾、轻症、身价三重保额递增,且增额部分免核保体检。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都可投保。
“金佑人生保障计划”具有以下四大特色:
1、身价健康加养老,度身定做四效用
本产品与附加金佑重疾(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既提供终身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又提供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障;还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通过“一险四用”,“一站式”地满足了客户轻症、重疾、身价、养老的综合保障需求。
2、增额红利长保额,保障年年三递增
随着主险增额红利的分配,有效保险金额逐年递增且免核保体检,有助于规避未来“保障缩水(相对于通胀、医药费上涨等原因而言)”的风险。该保障计划的特定疾病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和身价保障随着有效保额递增,实现动态增长。
3、特定疾病显关爱,健康呵护双提前
本计划的附加金佑重疾,不仅提供多达42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0种特定疾病的关爱提前给付,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4、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一保通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本产品的保单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一张保单,保障生活,连通事业。
“金佑人生”相当于为客户准备了一笔养老备用金。根据“金佑人生”保额分红的特点,当客户年老时有效保险金额已积累到一定的金额。若届时客户希望通过“金佑人生”来补贴养老收入,随时可通过减保方式,将部分或全部有效保险金额转为现金价值,同时获得有效保额对应的终了红利,作为养老开支的有效补充。
太平洋保险作为同时跻身《财富》、《金融时报》、《福布斯》这“三大权威排行榜”的中国企业,绝对值得信赖。此番奉上的“金佑人生保障计划”,为的就是能让更多人在此金秋时节收获更有保障的金色人生!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投保示例,更切实地体验一下“金佑人生保障计划”是如何对投保者的人生进行周全可靠地保障的。
投保示例
示例
金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为自己投保20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13660元,10年交清。
保障利益
金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金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金先生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红利分配
红利分配:按低、中、高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分别达到56645元、83468元、120883元,关爱金将分别达到为35930元、201262元、455653元。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注:1、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2、详细产品内容以公司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一些疾病若能及早发现并及时治愈,就不会发展到“重大疾病”。由此看来,“轻症险”可以说是斗症路上的必须品之一,可以助我们赢在斗症的起点,再“寿”都无需担心“辱”!拥有太平洋升级寿险金佑人生,大病不用愁,“轻症”不担忧!
太平洋保险作为同时跻身《财富》、《金融时报》、《福布斯》这“三大权威排行榜”的中国企业,绝对具有助您人生点石成“金”的能力。用太平洋保险“金佑人生保障计划”来多方位呵护生活,让人生得以点石成“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