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女,1974年5月出生,家住济宁市汶上县。2010年7月28日投保了《
国寿康宁终身
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6万元,年交保费5520元。
2015年1月中旬,被保险人李某某受凉后出现面部皮疹,伴肌肉酸痛,2月上旬前往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治疗,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接到客户报案后,公司安排销售人员上门协助客户准备各项索赔资料,并立即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2015年3月6日,在备齐各项理赔资料后,被保险人李某某正式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公司在3日内即完成了案件的处理及上报审批流程,按照“
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基本保险金额300%给付重疾保险金”的约定,将18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转入被保险人账户。
据了解,国寿康宁终身、
康宁定期保险是中国人寿
健康保险家族中的经典之作,自上市以来,以其显著的健康保障功能、人性化的产品特色,深受广大客户喜爱,一直引领着寿险行业
健康险的发展。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是中国人寿在原有康宁产品的基础上于2012年升级推出的重大疾病类险种,它集重大疾病、身故、高残给付于一身,保障功能强大,缴费灵活,涵盖40种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具有保障范围更全面、轻症给付更人性、客户投保更顺畅、少儿购买更便捷的优点,自推出后,便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