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什么保险大有讲究,但保险的“免责条款”更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要知道,如果没看清楚“免责条款”,你的保险就等于白买了,钱白花了不说,想要的保障也泡汤啦。
01、没有告知病史不赔!
购买重疾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比如是否有高血压,是否是乙肝患者,是否因身体原因做过手术等。保险公司会依据你的身体状况,确定保障的具体内容和协定。
如果你抱着侥幸的心理,明明是乙肝携带者,却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到时候如果病发理赔,保险公司可以以此拒绝。
02、原位癌可能不赔!
虽然名称里有个“癌”字,但原位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癌症,以前的很多重疾保险都不给予理赔。常见的原位癌包括:乳腺癌、子宫癌、卵巢癌、宫颈癌等。
不过,现在有不少重疾产品开始把原位癌纳入保障范围,但赔付和癌症还是有所不同,不能全额赔付,只是给予部分理赔。具体理赔金额多少,要看每家保险公司的规定。
03、死亡给付被保险人没签字不赔!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04、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不赔!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为了规避恶意骗保事件而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