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青海省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在会上披露,青海省在2012年就开始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大病的实际报销达到70%,已经为16.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的医保基金8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据侯鹏宁介绍,青海的大病保险制度没有病种限制,没有规定哪些必须确定为大病;青海的大病实行省级统筹,筹资标准高达人均50元;大病保险基金的钱是从原来的医保基金中专门列支,而不是群众专门为大病医保再拿钱,因此群众不额外增加负担。
那么,青海的报付比例为什么这么高?
侯鹏宁分析,主要原因是起付线比较低,5000块钱,这可能在全国也都是比较低的。同时,报付比例比较高,把起付线扣除以后,大病再按80%来报销;民政的救助对象实际比例达到90%,五保户和特困户达到全额报销。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聂殿光进一步指出,青海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从筹资标准、起付线、报付比例、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等是全省统一的。
记者注意到,青海省在大病保险制度启动之初就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来参与经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经办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不挤占基金。“同时,为了更好地约束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我们还建立了比较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和经办的费用直接挂钩。”聂殿光介绍说。
据了解,目前,青海省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7.16%,这个已经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在西部也是比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