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30种重大疾病保险开始关注起来,主要由于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重大疾病的发生率越来越高,让很多人开始担心起来。比如说,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地沟油、色素、香精等等,环境污染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增多,甚至人们家庭装修的一些装修材料都对人体有害,让人们更容易患上一些重大疾病,而这些重大疾病带来的高昂的治疗费用也让很多家庭感到压力很大。所以我们需要购买30种重大疾病保险。
30种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
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的多发性硬化、严重的1型糖尿病、恶性肿瘤、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该类疾病仅限于女性)。
30种重大疾病保险“舶标准”统一
“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30种重大疾病保险都有了统一的定义、理赔标准和理赔原则。”一位参与该项工作的中资寿险保险公司的业内人士说,“按照监管部门的计划,这个疾病定义库有望在7月后完成,在其投入使用后,新开发的重疾险中只要有定义库中的疾病,就必须使用统一的定义。”
30种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重疾险纠纷的根源。目前北京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品种不下40种,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各公司纷纷在病种上大做文章,一时间重疾险疾病数量的多少,似乎成了重疾险质量的代名词。
但是各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则不同。“男性早期前列腺癌”没有被列入恶性肿瘤的理赔范围内。而在另一家公司的康恒30种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则未列入免赔范围。
也正因为如此,今年3月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公开表示,将出台行业统一的30种重大疾病保险定义。
核心疾病将成基础项目
30种重大疾病保险还将采劝统一核心”的方式。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向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监管部门计划将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急性心肌梗塞等7到10种疾病列为核心疾勃—凡是叫“重大疾脖的保险,至少要保这些疾玻不过也有保险公司提出将15种重大疾病列为核心疾玻“核心病种的数量等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
理赔尺度略微调宽
过去的30种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让保险消费者产生了30种重大疾病保险保死不保生的看法,今后理赔尺度将略微放宽。在理赔方面,今后的重疾险产品出发点有所改变,主要是保那些不治疗危险性很高、而治疗后依然有较高存活率。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理赔,而今后可能放宽尺度。而为了让消费者都能看懂重大疾病保险,监管部门还在进行条款通俗化等工作。
究竟尺度放宽多少,则是目前保险业内讨论的焦点。例如深度昏迷。“在医学上,昏迷分几种程度:轻度、中度、深度等。究竟哪种程度进行理赔,是否是在病人3天96个小时没有苏醒,并且受到刺激也无反应的情况就可以理赔。目前这些都还没有确定。”
年底新产品有望上市
“预计年底新的30种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将上市。”该业内人士表示,“届时各公司对疾病的定义和理赔标基本一致,消费者可根据各保险公司的服务以及额外功能来选择重疾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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