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分别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关于兵团职工、居民大病保险合同。并联合举办“商业保险机构派驻人员培训班”,派驻兵团各级
社保经办机构的百名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据介绍,兵团大病
医疗保险将采用与商业保险机构派驻人员合署办公机制,是兵团首次在社会保险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的尝试,旨在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精算、基金管理等方面的人力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为兵团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保服务。
记者了解到,兵团大病保险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结合自身实际,兵团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兵团职工与居民大病保险同步开展。到目前,兵团大病保险已基本覆盖所有职工及居民基本
医保参保人员。
2016年8月5日,经过前期公开招标,按照中标结果,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分别与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了兵团大病保险合同,两家商业保险机构分别承办兵团职工及居民大病保险。
介绍称,按照国家要求,兵团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兵团职工、居民大病保险,可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自身专业优势,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力度,进一步放大基本医保的保障效应,提升大病保险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商业保险机构利用社保信息系统经办大病保险业务,实现大病保险结算和基本医保结算相衔接,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参保人员方便、快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数据显示,到2015年末,兵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234.13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9.3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4.7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