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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康乃馨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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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患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开支骤增风险,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减轻医疗负担,这就需要重大疾病保险帮忙了。平安康乃馨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问:

  平安康乃馨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好不好?

  答:

  对于女性保险的选择,可以选择根据年龄来选。对于年轻的职业白领阶段,应关心身体健康以及未来的生活品质问题,所选险种应覆盖妇科疾病保险、普通重大疾病保险养老保险;而对于处在退休阶段的女性而言,意外险医疗险不容忽视。另外,女性也可根据收入选择保险品种,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购买一些具有分红理财功能的保险品种,以达到意外、疾病、养老和理财等的综合保障目的。

  很多女性朋友在选择哪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时,很犹豫!因此出现了以上问题——平安康乃馨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好不好?

  据了解,平安康乃馨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假设30岁女性投保10万元保额,其保费支出为每年缴费4000元,交费期为20年。她的保险利益为:1.疾病领取,保单生效90天后初患一类重疾,可获医疗保障合8万元,保单生效90天后初患二类重疾,可获医疗保障合2万元;2.身故保险金:如未领取任何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后可获全部保险金额10万元;3.分红,每年可获公司分配之红利。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险金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终止。

  “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二类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险金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终止。

  “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本公司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保险责任终止。

  三、保险费豁免

  当本公司给付上述“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豁免本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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