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55岁的章某和45岁的女子戴某都是建德人,两人在此之前都是单身。2005年的上半年,章某和戴某经人介绍,双方都有一起生活的意愿。因为戴某的儿子还未成年正在上学,于是她就邀请章某到她家一起生活,于是章某就同意了。
同居的一段时间后,章某提出办理结婚证,但是戴某没有同意,就签下了一份同居协议书。协议书上的大体内容是,双方在200年9月11日开始同居,同居期间两人就以夫妻关系对待,终身伴侣;男方还要付则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在女方儿子长大后,女方要求男方离开家庭,女方就要按雇工的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从同居的时间开始,每年支付5000元,如果不支付,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也是如此。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如果把奇葩协议换成保单……
这同居协议虽然看似非常可笑奇葩,可是从中可以看出签订协议的两人在当初感情是非常良好的,他们也许从未想过这段感情会结束。
不过,令人无奈的是,当男方患癌后,不仅丧失了赚钱的能力,而且巨额的医药费还会拖垮整个家庭,女方故而将其扫地出门。同理,男方将女方告上法庭也是无可厚非。
且不论章某和戴某两人同居的事情,到底符不符合伦理道德。其实,两人生活在一起的目的,不外乎就是彼此相互扶持。只是,当疾病击垮了一方时,使得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这种相互扶持的关系就难以维系了。
向日葵君在此大胆假设,如果双方当初不是用奇葩同居协议试图去拴住彼此,而是买了份重大疾病险,也许结果会截然不同。有了保险四两拨千斤的力量,男方的医药费对这个家庭来说就不会如此沉重。
重疾险在家庭不可缺位
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2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恢复费用和误工费用)。那么,我们靠什么来抵御这突如其来的风险呢?如果说我们每十个人当中有九个人是因为重大疾病而身故,那么未来在重大疾病面前,我们是否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呢?
每当看到不幸的消息时,您是否想过:当自己遭受不幸时,您能为家人留爱不留债吗?选择一份保险,就是为了让您的幸福生活不被改变,当离开时,还可以给自己的爱人、孩子留下一笔钱,让他(她)们今后生活的更好、生活品质不受影响,所以为自己和家人准备一份完整且有效的健康保障计划,是对家人和自己最大的关爱与负责。
一个人遭遇风险时穷困潦倒、孤独无援,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而是他自己、他的家人有许多事儿没有做。
今天,人类的智慧还无法抗拒各种风险与灾难,但尚可以运用保险来分流风险,化解风险发生后的财务窘迫。它可能是重疾或者事故后的救命钱、可能是风烛残年的养老钱……
一个真正懂得照顾家人的父亲,必须提供家人万一在失去家庭经济支柱的时候,可以拥有足够的财务安全。
每个人一生中,都要面对生、老、病、死、残、医的威胁,如果能够在事前做好保险的规划,就可以免于这些突发事件带给个人或家庭的财务危机。
事实上,保险是以明确的小投资,来弥补不明确的大损失,保险金在遭遇病死残医的重大变故时,可以立即发挥周转金、急难救助金等活钱的功能,许多实际案例也说明,很多家庭如果没有理赔金的收入,可能就是靠社会救济或公益捐助也无法挺过难关。
因此,保险支出应该列为家庭最重要最优先的一笔投资,千万不能轻视。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保险支出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相反的,它还能为个人风险筑起一道最坚固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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