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消费者的观念中,重疾险保障的疾病数量应该越多越好,全面保障才能更大程度上降低自己的风险。业内人士分析,正是在消费者这种贪多心理的刺激下,在新规实施之后,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基本类似,有的保险公司为了迎合消费者,不断扩充保障疾病的数量,可以理解。
其实综合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某些疾病的患病率极低,投保这样的重疾险,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没有实际意义。包括了重大疾病保险定义的25种疾病,保障就比较全面了。
保障的疾病数量多,保费自然也会水涨船高。消费者可能为此变相多掏了保费。
第二:经济承受能力.
选择到合适的保险产品后,自己应该花多少钱才是没有财务压力的。建议包括意外险、医疗险等健康险的总保费控制在10%到15%,加上养老险、投资连结保险不要超过30%。
目前市场上,一款标准的重疾险是比较昂贵的。如30岁男性购买20万元重疾终身险,每年通常需交保费约7500元,总共需交约15万元。而若选择定期险(保障时间可以是10年、20年不等)或附加险则相对便宜。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选择一些专门险。鉴于目前肿瘤疾病呈高发趋势,而且是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癌症保障的防癌险,消费者罹患癌症后除可以获得癌症保险金外,还可以补偿一部分手术医疗费用。
第三:保险公司及代理人提供的服务水平
在选择重疾险时消费者还要考虑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保险公司在投保后的服务情况可以从理赔、交纳续期保费、保单保全变更等方面是否便捷、合理来考查。消费者在投保前可以多和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各家保险公司在这些方面的规定。可以向代理人索取保险公司赔钱的案例来了解更多未来索赔的资料。
另一方面,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也将影响保单的质量。消费者应考察业务员是否对险种条款、投保理赔须知作出了详尽的介绍,同时不可轻易相信业务员的一面之辞,避免受到个别业务员的误导。
多选择一些提供通俗化条款的保险公司,即专业术语更少的保险合同,一般人都能看得明白的保险合同,不过,一般的保险公司合同与条款都经过保监会认可的,都可以放心。
第四:仔细阅读条款。
不要只交钱,完全相信代理人的一面之辞,不看买了什么东东,利用好十天的犹豫期的权益,不合适就立即退保,可取出所有保费。
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前要仔细阅读条款,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避免索赔时因不理解条款而被拒赔。比如条款中规定非侵入性的原位癌、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不属于赔付范围,投保时消费者就一定要搞清楚原位癌的含义。原位癌一般指癌变仅限于粘膜或皮肤表皮的鳞状上皮内,尚未破坏基底膜的癌症,例如子宫颈、食管和皮肤的原位癌。原位癌属于早期癌,经手术和中医药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可完全康复。显然它既不够“重”,也不够“大”。所谓不够“重”是指原位癌并不是十分严重的疾病,通常不会危及生命。
所谓不够“大”是指原位癌的治疗并不复杂,与一般良性肿瘤的治疗差不多,算不上大手术,治疗费用也不算高。因此,国内绝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均把原位癌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而消费者在购买前就应搞清楚这些专有名词的含义,以免日后索赔时发生麻烦。而市场上也有对原位癌也赔钱的重大疾病保险,如信诚的“及时予”重大疾病保险就属于这样的大病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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