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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没必要重复投 教您如何选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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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许多消费者都认为重复投保医疗险可以获得多份赔偿。其实不然,专家提醒,熟悉和理解各类商业医疗保险的理赔原则、理赔金计算方式,将能有助于个人在投保过程中,巧妙搭配各个险种和产品,更合理地规划自己的保费支出。

  一是社保统筹支付和地方医疗附加支付的那部分,由于已经通过社保和地方医疗统筹基金直接支付掉了,因此商业保险也不再支付。否则,这样就可能产生病人通过生病住院“赚钱”的问题。体现在夏女士的案例中,就是统筹支付的9924.09元将在理赔前剔除。

  二是不可重复报销原则,指的是即使属于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已经通过单位或其他途径得到了报销的,也是不能再向保险公司理赔。体现在夏女士的案例中,就是已经通过B公司报销到的2837.29元,将在A公司的理赔前被剔除。

  最终,夏女士从C公司只获得了2372.63(个人自负)+920.67(个人账户支付)-2837.29(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已赔款)=456.01元。

  表1:夏女士的应补偿部分由两家保险公司按照申请顺序先后分摊了

个人自负(现金支付)

2372.62 元

B 公司理赔款

2837.29 元

个人账户支出

920.67 元

A 公司理赔款

456.01 元

合计

3293.29 元

合计

3293.3 元

  没必要购买多份“雷同”医疗险

  夏女士该从这次的理赔经历中吸取怎样的“教训”?

  我们觉得,首先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不要重复购买保障范围类似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

  “我当初以为多投两份么,总归多一份保障,哪里想到到头来,这理赔回来的钱,还抵消不了我投入的保费呢!”夏女士感叹说。

  的确,由于前面说到的医疗险理赔遵循补偿原则,总的赔付金额不可能超过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而且有需要凭借住院费用的原始发票来申请理赔,一家公司已经赔偿的部分,另一家公司可以通过发票上的理赔记录公章来发票,因此根本没有必要在两家甚至多家保险公司“都买一点”。

  如果是已经有社保的人群,特别是除了社保之外,有的单位福利待遇较好能为员工报销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或者已经为员工购买了足够的团体医疗保险的,员工自己就基本不必再另外购买费用报销型的医疗保险了。

  表2:各类常见险种是否涉及“重复理赔”

险种类型

理赔金支付方式

是否需要发票凭证

是否与社保相关

是否与其它商业保险相关

医疗费用保险

(报销型)

住院结束后给付

需要原始费用发票凭证

相关,社保赔付之后再给付

是,相互之间适用补偿原则

医疗津贴(补贴)型保险

住院结束后给付

不需要发票

无关

无关

重大疾病保险

确诊后立即给付

不需要发票

无关

无关

成人的各类寿险

事故确认后给付

——

——

无关

儿童的各类寿险

事故确认后给付

——

——

是,死亡保额法律有限定

车险

定损,双方意见一致后给付

需要修理发票等

——

是,相互之间适用补偿原则

家财险

定损,双方意见一致后给付

需要各种证明

——

是,相互之间适用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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