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问,城镇非从业人员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回答:
根据今年我市开始实施的《市区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城镇非从业人员有权享受医疗保险,具体参保对象为: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在就业年龄段丧失劳动能力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在就业年龄段无医疗保障的非从业人员;
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具体办法:
您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报名办理,凡市区城镇职工以外的城镇户籍居民每人每年需缴纳200元(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低保家庭成员缴费减半),即可参保。
其中,2007年度参保人员当年累计报销最高可达3万元。以后年度新参保(新出生者除外),第一年累计报销最高额为1万元,连续参保第二年的为2万元,连续参保三年及以上的为3万元。
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的报名具体时间还没定,但大约在10月——12月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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